服务介绍:
日本商标局审查比较严格,为避免时间和金钱的浪费,申请前最好先做好商标检索。
日本商标采用先下证后公告的形式,拿到商标注册证并不能证明您的商标权已经稳固的掌握在自己手里,第三方还是可以在公告日期后2个月内提出异议的。
日本是“先申请”司法管辖区,这意味着必须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对其的专有权。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驰名商标即使尚未申请也可以受到保护。
日本的商标申请必须向日本特许厅 ( JPO )提交。
日本是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
注册商标不强制使用。但是,如果在注册后的五年内未使用,则很容易因未使用而被取消。
在审查过程中,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向商标局提供有用的审查信息,例如任何使商标不适合注册的理由。该第三方不必对该商标拥有任何在先权利或利益;事实上,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保持匿名。
商标局完成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批准商标注册后,将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布。然后第三方有两个月的时间反对注册,基于商标的在先权利或不可注册的绝对理由。
在日本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每十年可续展,自注册之日起算。最早可在到期前六个月申请续展,宽展期6个月内也可以续展。
下证时间:
6-24个月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