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含:ICP许可证、SP许可证、EDI许可证、IDC许可证、ISP许可证、国内多方通信许可证、呼叫中心等。
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人员;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接入协议及运营商资质;
7、域名注册证书;
8、办公地址租赁协议。
办理流程:
1、咨询业务类型;
2、制定解决方案;
3、准备基础材料;
4、提交审核;
5、领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