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属于服务认证类别,依据是《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GB/T27922),国家商务部2006年颁布了该标准,2011年上升为国家标准。该认证主要对企业的服务能力进行审核,对服务水平做出评价。发现并克服售后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促进企业售后服务工作的改进。
服务流程:(1)企业提交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申请表及附件;
(2)认证中心审查企业申报资格,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签订认证合同;
(3)委派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施认证评审;
(4)依据评审发现,提出整改要求,综合打分,形成评审结论;
(5)提请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6)颁发认证证书;
(7)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每年至少要对获证企业进行一次监督评审;
(8)证书到期后,企业需要保持认证资格时,可申请复评/证书提升星级;
(9)企业也可在获证的6个月后申请证书的星级提升。升级评审要求企业的服务各层面均有详实和完整的证据证明有效提升,且评分分值达到升级标准。
认证范围:(1)各类型零售商的商品售后服务,如家电、商场、超市、连锁等;
(2)特殊商品的售后服务,如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
(3)文化娱乐类“商品”的售后服务,如风景名胜、宾馆、饭店、酒店等。
认证条件:(1)对企业性质的要求:独立法人地位的生产、贸易、服务企业;
(2)对规章制度的要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规章制度;
(3)对相关人员的要求: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体系;
(4)对售后服务的要求:还需要售后服务无重大失误;
(5)另外,还需要其它与认证相关的技术文件等。
认证好处:(1)服务能力领先的证明:证明企业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在行业范围内具备领先性;
(2)改善售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反映企业售后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发现其售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
(3)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企业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实现行业竞争力和知名度的提升;
(4)增加利润:促进企业加强售后服务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一定程度上实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5)企业转型依据:成为制造型企业转型为制造服务型企业的效果依据;
(6)资质证明:可作为某些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的重要参考和资质要求,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是消费者选购产品/服务的参考依据。
所需资料:(1)认证申请书,包括申请组织的服务提供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2)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党政机关设立文件等)的复印件;
(3)若服务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适用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则不需要)的复印件;
(5)服务覆盖的活动所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6)多场所活动、活动分包情况;
(7)服务手册及必要的程序文件;
(8)服务已有效运行一定期限的说明;
(9)申请认证的范围;
(10)申请方同意遵守服务认证要求,提供审查所需要的信息的承诺;
(11)受审查方简况,包括组织的性质、名称、地址、法律地位以及有关的人力和技术资源;
(12)有关受审查方服务及其活动的一般信息;
(13)对拟认证的服务所适用的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的说明;
(14)其他与认证审查有关的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