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和奖励机制,科技部门每年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科技型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申报条件:
1、近三年内企业知识产权数量达15件;
2、企业近两年的销售收入成长性;
3、企业科研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
4、企业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所需资料:
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服务流程:
1、企业咨询解答;
2、分析评估企业情况;
3、确定企业项目方案与培育计划;
4、梳理项目、撰写材料;
5、专家审核申报材料;
6、提交申报;
7、有关部门审核;
8、公告发证;
服务优势:
1、申报经验丰富、通过率有保障;
2、高效申报,流程节点及时提醒;
3、价格透明,收费合理,无隐性收费;
4、可先辅导再申报,确保满足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