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作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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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涉外著作权,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著作权。凡涉外关系一方、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标的物在外国,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涉外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依据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公民所需登记材料一致,外文资料需提交中文翻译件(作品样本除外)。



服务流程:
1、客户提交作品版权登记材料;
2、亚太提交申请至版权中心;
3、取得受理通知书;
4、版权中心审查;
5、核准登记公告;
6、版权中心下发登记证书。



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软件作品需提供部分源码);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服务简介
作品登记涉及外国人需要特别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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