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过户流程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审查完成后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即享有商标的专用权,《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商标过户时间
商标局会对双方提交的过户材料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过户完成需要4-6个月。
商标过户费用
商标过户由官费和代理费组成,一般为一千元左右。
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商标转让协议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转让协议复印件;
(3)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代理的提交转让与受让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则无需委托书;
(5)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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