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答辩,要注意材料的准备和时间限制。
一般而言,答辩材料必须在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寄到商标局。材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商标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及信封原件;
2、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书;
3、当事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证据材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一旦失败,将失去商标权,建议找一家专业实力强的机构进行办理。因为证据收集的质量、书件撰写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最终的结果。亚太知识产权机构有一批从事商标法务案件办理的专业人员,部分人员从业年限在十年以上,实力强劲,专业扎实,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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